Monday, September 26, 2005

[思考] Brad Duea談Napster後的數位音樂產業



如果你對Napster這個名字有點陌生,讓我提示你一個名詞:「P2P」。

當年若不是東北大學學生費寧想出了一個方法,讓好友有權限直接抓自己電腦上的一個資料夾裡的檔案,或許現在的音樂產業還是個傳統穩定的好工作。Napster,是四大唱片公司盜版惡夢的開始,但也是讓這產業踏上數位化的推動者。它不但是第一個讓人們知道透過網路,我們可以聽到更多也更容易取得mp3音樂;卻也是第一個遭到唱片協會以侵犯智慧財產權之罪名,走上關門大吉的軟體公司。

不過這個有前科的品牌,現在是一家提供線上音樂聆聽服務的合法公司,而Brad Duea正是這家在數位音樂業界有「代表性地位」的公司的總裁。日前他在BBC的訪談中,聊到他在Napster重生後如何看待這轉型中的音樂產業。

做為一個先驅者,他對Steve Jobs及其iPod系列產品的風行不以為意。
"Steve Jobs has tricked people into buying a hardware trap."
iTunes 雖然是日前最成功的合法音樂交換平台,但是它並不符合「跨平台」的特性。因為當年Jobs與各大唱片公司商談音樂版權時,就是以Apple自創的音樂格式 aac來擔保提供防複製的安全機制,當然在iTunes上販賣的這種格式也只有它們自家產的iPod裝置可以播放。再者,雖然Apple承諾唱片公司對他 們版權的保障,但另一方面iPod卻仍可以播放購買自其他網路商店的數位音樂,或是任何一首mp3音樂。

不難發現,Apple未嘗不是企 圖成為一個「數位生活娛樂工業」版本的Microsoft?Steve Jobs不小的胃口,已由電子產品延伸到了娛樂與媒體工業,目標是全方位掌握住這塊服務的區段。從內容供應商(Content Provider)到服務提供商(Service Provider)到我們最終端的播放器(Player),Apple幾乎都能扮演一個合適的角色,以致你突然發現,你聽音樂的活動根本就是Apple在 幫你代辦的。所以上週二當Steve Jobs大肆批評唱片公司要求數位音樂價錢調漲是「貪婪的行為」時,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。


回到Napster,Brad Duea倒是將數位音樂的未來看得理想。

"I do not think the argument about ownership is such a wonderful thing. What do you really want as a music fan? It's to access music and listen in a new format."
他認為人們從前購買唱片和卡帶,並非是在購買音樂,而是在購買「聆聽音樂的經驗」。線上購買mp3只是古早「擁有」音樂習慣的延伸。所以,現在 Napster提供的服務偏重在建立個人的音樂同好群體,可以互相推薦音樂和交換曲目單。但你不能永久擁有音樂,當你捨棄會員身分時你也一併放棄擁有這些音樂。

對整個唱片產業而言,當年Napster的出現或許可說是一個關鍵時刻。即使他們終究面臨被迫關閉檔案交換的功能,相似的P2P軟體如Kazaa等子嗣卻延續了他們的角色,且青出於藍地改良中央系統控制的問題,使得唱片協會更無從追究非法行為責任的歸屬... 這代表著什麼?日新月異的技術決定了人們的行為,人們也對有效的方法選擇性地保留,造成商業行為的改變。CD音樂其實也存在許多缺點(如無法個別銷售歌 曲),只是在數位音樂格式出現以前,你大概也只會選擇購買CD來享受音樂吧。

或如同當年黑膠唱片的出現,許多音樂人開始擔心自己的音樂可被保存被複製、擔心會失去來聽演唱會的樂迷... 現今的唱片業者對版權的保護,何嘗不是一時間無法變通的舉動?


- 參考網站 -
   ‧原文: Napster boss on life after piracy (BBC News)
   ‧蘋果CEO砲轟唱片業:「越來越貪財」 (Taiwan.CNET)
   ‧後Napster時代Peer-to-Peer軟體對網路著作權的影響 (智權情報網)
   ‧Napster和iTunes獲選最受歡迎付費音樂品牌 (dajiyuan.com)

No comments: